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但东旭) vernasodeli 2020年6月18日 12:07 阅读(4,454) 评论(0) (编号:202006180216) 但东旭,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 (编号:202006180216) 但东旭,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02438 但东旭 68.28 住宅 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一段160号1幢1单元3层4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但东旭 2020年6月18日 本站文章大部份来源于机器人自动网络收集或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作者: vernasodeli 为您推荐 仁寿县巡察保障服务中心法人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钟祥镇砖瓦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张淑芳)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王加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亚非)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华松)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名字: *邮箱: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姓名、电子邮件和站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