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5190152)
代凯强,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仁国用(2014)第1165号 |
代凯强 |
| | |
住宅 |
仁寿县文林镇嘉南路二段麓兰春都荟城B区1栋2单元26楼6号
|
|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凯强
2020年5月19日
本站文章大部份来源于机器人自动网络收集或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本站是公益性质,只为本地网民提供一个信息聚合平台,方便查询相关信息。本站广告均为友情赞助!
本站是公益性质,只为本地网民提供一个信息聚合平台,方便查询相关信息。本站广告均为友情赞助!